北京一名張姓男子多次被妻子毆打受傷,鬧到派出所,他也聲稱妻子辱罵婆婆、驚嚇小孩,向法院申請家暴保護令獲准。這是北京市內法院首次向男性當事人發出家暴保護令。
新京報報導,30歲的張姓男子是一名工程師,他向法院表示,自己與28歲的妻子經常發生爭吵,妻子多次毆打他並導致他受傷。今年11月27日,他再次被妻子毆打時報警,警方也留有記錄。
此外,他還在申請中稱,妻子不僅毆打自己,還在家中打砸家門嚇哭小孩,並且謾罵婆婆,限制婆婆的人身自由。
他因此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要求法院禁止妻子的家庭暴力,禁止妻子騷擾、跟蹤、接觸他本人及近親屬,禁止妻子的語言和行動上的謾罵威脅,同時要求妻子在距離他住所、工作單位以及經常出入場所200公尺以外活動。
北京門頭溝法院2日對此案做出裁定。法院認為,張姓男子的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27條規定,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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