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中國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解釋香港基本法第104條,香港當局及一些法律學者表示支持,但泛民主派反對。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今天說,在人大釋法後,深信香港司法系統及司法人員會繼續維護法律專業和獨立履行職務。
袁國強在記者會上說,這次人大不是就個別情況釋法,而是從廣義角度解釋第104條;人大過去曾4次釋法,每次香港司法系統都能保持獨立和專業。
他有信心在這次釋法後,本地司法系統及司法人員會繼續維護法律專業,獨立履行職務。
香港知名法律學者、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向媒體說,這次人大釋法並非針對議員宣誓案的司法覆核,而是全面解釋基本法有關宣誓條文,澄清灰色地帶,加強基本法與本地法律的銜接。
他說,這次釋法更全面解釋基本法與本地法令─尤其是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的關係,令法院將來判案時,有更明確的法理依據。
不過,泛民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說,人大的釋法內容似乎在解釋本地法令,而不是解釋基本法,做法等同「僭建(額外加一些非法的內容)」。
本身是律師的涂謹申說,本地宣誓及聲明條例有提及拒絕、忽略宣誓的後果,但基本法沒有,因此,人大不應透過釋法來解釋本地法律。
他認為,這次人大釋法削弱外界對「一國兩制」的信心,也是收回部份自治權,後果是歷來最嚴重的。
泛民陣營的公民黨也批評這次釋法是政治問題,粗暴犧牲了香港的法治精神。
公民黨的立法會議員在記者會上說,這次香港立法會議員的宣誓事件可根據本地相關法令解決,不必由大陸全國人大釋法處理。
他們並預期,大陸全國人大釋法不但可能令青年新政的梁頌恆和游蕙禎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也有可能影響其他幾位已宣誓就任的議員。(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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