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肚子餓偷東西吃,算不算犯法?以下這個判例提供您參考,地點在義大利,一名烏克蘭籍的流浪漢,在超市裡偷了約150元台幣的起司和香腸,遭到逮捕,地方法院以竊盜罪判他6個月徒刑和100歐元的罰鍰,後來這起竊案被上訴到最高法院,法官認為他偷食物是出於生存的必要性,判決書說「若是不吃東西,人將活不下去」,基於人類的生存權,最高法院決定判被告無罪。
敘利亞兒童:「7天沒吃東西了,我發誓。」
為了生存,擁有食物、吃東西是人的基本權利,但偏偏因為戰爭,因為其他100萬種理由,這世界上就是有人連買食物的錢都沒有。
新聞報導:「如果你很飢餓會去偷麵包嗎?這自古以來就是關乎道德的問題,但沒有正確解答。」
現在義大利法官給了答案,時間回到2011年,一位烏克蘭籍的流浪漢,在超市偷了約合台幣150元的香腸和起司,結果被判刑6個月,最近義大利最高法院判決他無罪,理由是「被告偷竊的行為是為了讓自己活下去」。
律師:「這種特殊情況下,明顯地可以算是在危急情況而採取的犯罪行為,因為他是流浪漢,他肯定沒有住房沒有收入,因此很可能『盜竊』是他這一天唯一能進食的方式,在這種特殊的情況下,這個理由被(法官)所採用了。」
因為肚子餓,偷東西不犯法,這算不算是恐龍法官,各界看法不同,但大家唯一同意的恐怕是香腸或是熱狗,這種食物根本跨越國界。
CNN記者:「在美國不管你去看棒球賽、遊樂園,甚至慶祝國慶,你都少不了熱狗。」
美國人一年吃掉200億個熱狗,平均每個人每年要吃掉70根,但究竟熱狗是怎麼做的呢?
CNN記者:「熱狗其實是牛或豬肉品製成,肉品產業中剩下裁切下來的肉,但其中不能有頭腳的肉,也不能用動物的皮,還有可食用的屠宰場副產品。」
這些剩肉會先烹煮,好處是會減少裡面的細菌,再加入調味料和澱粉當作黏著劑,製成肉漿,再灌成長條狀,但不管是熱狗或是香腸,在健康主義抬頭的今天都被認為不健康,眼看業績衰退,商家只能絞盡腦汁想辦法吸引顧客。
速食店廣告:「現在為您介紹燒烤熱狗,用大火烤得恰到好處,而且由百分百牛肉製成。」
這種過去的平民街頭小吃,有窮人的食物的稱號,畢竟只要夾上麵包就可以飽餐一頓,2008年金融海嘯後熱狗銷售量大增,熱狗也被稱為「衰退食品」,如今漢堡王首次認真地把熱狗列入菜單,有人就說恐怕這是經濟又將衰退的前兆。
圖/C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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