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撈金夢碎! 陸禁10歲以下童星代言

  • 記者廖雅玉攝影張肇華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6.29 09:35

▲(圖:翻攝自Grace 姐姐 臉書)

大陸的親子檔真人秀節目捧紅了一大票童星,例如林志穎的兒子Kimi,吸金的功力就超越了爸爸,代言日薪高達75萬台幣,不過大陸新版的廣告法9月1日上路,嚴格禁止未滿10歲的未成年人當廣告代言人,廣告商若違規,最嚴重將面臨廣告批准被撤銷,以及最高折合台幣1000萬的罰款。

廣告片段:「成長只有一次,我要給他最好的!」

牛奶的廣告裡,你可以看到他!廣告片段:「爸比去旅遊吧!」

旅遊網站搞宣傳他也沒缺席,靠大陸的親子檔真人秀節目,Kimi現在可是比老爸林志穎還要紅!代言費日薪約75萬台幣,他一天賺的錢可能比你一年還要多,但現在…。

大陸媒體:「不得利用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因為從法律角度來看尚不具備行為能力。」

大陸新版廣告法9月1日上路,嚴禁10歲以下的孩子變身廣告代言人,這可讓一大票童星都要「失業」了!

廣告片段:「爸爸回來了!」

像是曹格的女兒Grace,因為跟蠟筆小新撞臉的模樣超逗,同樣在真人秀節目播出後迅速竄紅,各種代言和邀約蜂擁而至。

廣告片段:「爸爸讓我去學英文吧!」

大陸跳水王子田亮的女兒也同樣受到廣大粉絲的喜愛,廣告接不完,日薪台幣40萬,如果以年計價也至少3000萬起跳,這些萌娃的吸金度直逼大咖。

大陸媒體:「處罰幅度最高可以是廣告費用的10倍,9月1日起實施以後不會設置緩衝期。」

明星帶小孩代言,幾乎已佔據廣告市場的半邊天,但這種現象很快就要喊卡,不曉得接下來爸爸去哪兒收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