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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獄39年才平反! 他對當年做假證詞的男童說…


發佈時間:2014/12/03 17:5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7/05 06:00


(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網路新聞中心/楊坊士)

證明自己清白要花多久時間?美國俄亥俄州這兩名男子,冤獄被關長達39年才重獲自由!對於當年誣告害他入獄的人,Ricky Jackson:「我並不憎恨他,當年他也才12歲,要說出那樣的證詞,我想他也是花了很大的『勇氣』才做到的。」

1975年Ricky Jackson和友人走在路上,無故捲入謀殺案,一名12歲的男童指控他們就是殺人犯;當時還不到20歲他與友人共3人被判死刑,之後改判終身監禁,人生幾乎已沒有未來!

而當年的目擊者Eddie Vernon如今已經51歲,他撤銷證詞,坦承案發當時他坐在校車上,根本沒目擊案發過程;是因為警方威脅要逮捕他的父母,他才不得已撒謊目擊案發經過。


▲與Ricky Jackson一同被關39年的友人被釋放後,開心與弟弟相聚。(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因為目擊者的「良心發現」,Ricky Jackson和友人終於在11月底無罪釋放,友人與提前假釋出獄的弟弟開心擁抱。Ricky Jackson表示蹲牢獄已經太久,灰心到都快忘記天空的樣子,直到律師主動找上他,他才決心要翻案證明自己的清白。

聽到無罪釋放的心情,Ricky Jackson說:「當下的情緒就像是做雲霄飛車,心情好到無法言喻!」但原本大好人生卻因為證人一句話毀了,如今白髮蒼蒼的Ricky Jackson卻難以想像的寬容來回應,令人敬佩。

#冤獄#死刑犯#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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