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蘋果公司控告南韓三星電子侵權案,美國加州地方法院宣判,三星必須賠償蘋果9億3000萬美金,相當於新台幣281億元的賠償金。這項訴訟是蘋果在2012年8月提出,主要控告三星侵害蘋果觸控螢幕技術的智慧財產權。雖然三星敗訴必須賠款,不過蘋果請求三星手機在美國下架停售,卻遭法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