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分心13秒!日女司機撞死6人判7年 連死者名字也叫不出

  • 責任編輯:梁雪婷
  • 發佈時間:2026.10.20 17:53
  • 最後更新時間:2026.10.20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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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卡車司機開車滑手機釀6死,依過失駕駛致死罪判7年拘禁。(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女卡車司機開車滑手機釀6死,依過失駕駛致死罪判7年拘禁。(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日本三重縣今年3月發生重大死亡車禍,55歲女卡車司機開車時分心看手機影片,甚至嘗試截圖,長達13秒未注意路況,最終追撞前車,造成一家5口在內6人死亡。津地方法院今天依過失駕駛致死罪,判處法定最高刑度7年拘禁。家屬悲憤表示,「6條人命只判7年?」

NHK、靜岡第一電視台報導,這起事故發生在3月20日凌晨,地點位於三重縣龜山市的新名神高速公路。當時水谷駕駛大卡車,以時速約80公里、超過速限約30公里的速度行駛。她途中分心查看手機裡的TikTok影片,沒有注意到前方車輛已經因為塞車停下,直接從後方猛烈追撞,導致3輛車起火燃燒。

事故造成松本幸司、妻子惠梨子,以及長女莉櫻、長男壯真,次女彩那一家5口全部罹難,另一輛車的駕駛高峰啟三也不幸喪命。令人鼻酸的是,松本一家當時正準備前往大阪環球影城(USJ)為小女兒慶生,沒想到卻在途中遭遇死劫。

水谷在庭審中坦承犯行。她平時就習慣將手機固定在儀表板上,開車時觀看社群媒體。事故當天,她在結束通話後,手機畫面出現TikTok料理影片,因為一時興起想要截圖,導致視線離開前方道路長達13秒。

檢方質問,家人過去曾多次提醒她不要邊開車邊滑手機,為何仍未提高警覺。水谷回答,「一開始有注意,但後來就鬆懈了。」她也坦言,自己抱著輕率的心態使用手機,做了根本不需要做的事情,才會釀成這起事故。

儘管水谷在法庭上向罹難者及家屬道歉,表示對失去未來的孩子們感到非常抱歉,但當檢方要求她說出6名死者的姓名時,她卻無法回答。檢方質問:「連死者的名字都不記得,要怎麼向他們道歉?」

津地方法院法官出口博章今天宣判時指出,「被告身為駕駛人,卻未顧及自身責任及事故風險,採取輕率的駕駛方式,導致違反最基本的注意義務。其過失情節重大,應受到嚴厲譴責。這起造成6人死亡的事故極為慘烈,結果令人無比痛心,後果也極其嚴重。」

日本「汽車駕駛致人死傷行為處罰法」第5條規定,駕駛人因疏忽必要注意義務,導致他人死亡或受傷,最高可處7年拘禁。

法官強調,6名罹難者對事故沒有任何過錯,人生卻被無情剝奪,即使與過去的過失駕駛致死案件相比,本案也屬於最嚴重的類型。雖然被告展現反省態度,且沒有前科,這些都可以作為有利於被告的量刑因素,但本案仍應處以法定最高刑度。

然而,判決結果仍讓家屬難以釋懷。松本家屬在宣判後的記者會上表示,雖然明白7年已經是法律規定的最高刑度,「但心裡還是無法接受,無論如何都無法覺得7年是令人滿意的結果。」

高峰的家屬也悲憤表示,「6個人死了,結果只有這樣嗎?」

松本家屬更對水谷在法庭上的態度感到不滿,表示原本期待被告至少能在宣判後說些什麼,但對方似乎刻意避免與家屬對上眼,刻意把頭轉向另一邊,讓他們感到非常不甘心,「希望她身為一個人,至少能夠再多反省一點。」

家屬也希望透過這起事故推動修法,避免未來其他受害者承受相同痛苦。

熟悉交通事故案件的律師增田英行指出,本案情節極其惡劣,如果法律規定的刑度上限更高,法院可能會判得更重,但7年已經是上限,恐怕一般民眾也會認為實在太輕了。(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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