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男女野戰!星國男跟蹤女方「勒索+逼性服務」 遭判3下鞭刑

  • 編譯:張森皓
  • 發佈時間:2026.10.10 13:50
  • 最後更新時間:2026.10.10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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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男子Mohammad Sharulnaim Miswan偷拍一對男女野戰,事後竟持性影像跟蹤女方,勒索現金並要求性服務。(圖/翻攝 CNA)

新加坡男子Mohammad Sharulnaim Miswan偷拍一對男女野戰,事後竟持性影像跟蹤女方,勒索現金並要求性服務。(圖/翻攝 CNA)

新加坡近期一起法院判決受到關注,一名男子先前在屋頂花園目睹一對男女進行性行為,他偷拍後竟跟蹤女方,接觸後進行現金勒索。該女子先後付款後,男子仍覺得不滿足,甚至提出「性服務」要求。法院近期裁定,判該男子2年10個月監禁,並處以3下鞭刑。

偷拍性影像 竟跟蹤試圖勒索

新加坡媒體《CNA》報導,33歲被告男子米斯萬(Mohammad Sharulnaim Miswan)2024年1月15日凌晨,在一座停車場的屋頂花園,撞見一名女子與男子舉止親密。米斯萬隨後躲在草叢後,總共拍攝5段兩人的性影像,其中一些片段捕捉到兩人的臉。

幾個月後,被偷拍的女子帶兒子到診所時,米斯萬突然上前接觸。他向女子展示偷拍的影片,並邀請她到自己車裡討論後續。該女子詢問米斯萬準備如何打算時,他回應:「想把影片發到網路上。」女子隨後給他300新幣(約新台幣7,500元),請求米斯萬不要公布影片。

沒想到米斯萬後續獅子大開口,先索討2,000新幣,後來又索要1,500新幣。在女子表示無力支付後,米斯萬提出1,000新幣,並要求與該女子發生性關係。不過女子拒絕米斯萬的性要求,但同意支付他1,300新元。

被捕還威脅撤告 遭判監禁+鞭刑

雖然女子同意支付現金,不過在被一起偷拍的男子建議下,選擇報警。最終米斯萬沒有收到任何錢就被逮捕,在錄口供時,他得知自己被捕與調查的原因。事後,米斯萬找到受害女子的姊姊,聲稱手上有她妹妹的露骨影片,希望對方撤告,不過遭到拒絕。

新加坡法院8月25日裁定,米斯萬承認三項指控,包括以傷害威脅他人為手段進行敲詐勒索、妨礙司法公正和非法拘禁,遭判2年10個月監禁,並處以3下鞭刑。在宣判時,法官告訴米斯萬,他的行為對他的妻子造成了極大的傷害,當時他的妻子抱著新生兒在法庭上痛哭流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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