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2年前修改安樂死相關法律,允許1至12歲身患絕症的兒童實施安樂死。而該國22日提交了一份年度報告,證實自新法實施以來,首次有一名未滿12歲的兒童接受安樂死。據悉,這名兒童身患重病,但官方並未提供更多細節。
據《每日郵報》報導,荷蘭衛生部長赫爾曼斯(Sophie Hermans)22日向國會提交「審查晚期墮胎與兒童安樂死案件委員會」的年度報告時,證實了這名兒童死亡的消息。在此次法律修改之前,荷蘭僅允許新生兒以及12歲以上的人群實施安樂死。對於1至12歲的兒童,過去因認為其無法做出自主決定,因此缺乏明確的安樂死政策。
符合3條件才放行
根據荷蘭現行法律,對這類年齡層的重病兒童實施安樂死有著嚴格的規範。除了必須徵得父母的同意,孩子本身也必須正遭受難以忍受的痛苦,並且在醫療上被判定沒有任何康復的希望。此外,醫生還必須確信患者並非在壓力下行事,並依法尋求第二意見。
目前,這起全荷蘭首例的兒童安樂死事件已經移交給當地的檢察機關,由檢察官進一步審查並決定醫療團隊在整個執行過程中,是否完全遵守了有關安樂死的法律規定。赫爾曼斯(Sophie Hermans)表示,審查委員會的詳細報告很快就會正式向大眾公佈。
安樂死在荷蘭擁有強大的公眾支持。該國在2002年成為全球第一個將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適用於患有不治之症的患者。
鄰國立法爭議
在此之際,英格蘭和威爾斯近期正重新嘗試推動安樂死合法化,工黨議員愛德華茲(Lauren Edwards)宣布將向國會重新提交《末期成年人(生命終結)法案》。該法案先前在2024年曾提交議會,雖在下議院通過,但最終因辯論時間不足而被否決。
然而,推動安樂死立法卻在英國政壇遭到了強烈批評。許多工黨議員反對重新提出這項極具爭議且存在缺陷的法案,認為這會加深社會分裂,並分散政府改善醫療服務和降低生活成本等更重要事務的注意力。反對者也擔憂,這類法案將對社會中最弱勢的群體構成真正的威脅。
參考資料:《每日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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