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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澳台接連示警!入境、轉機香港拒交「手機密碼」恐坐牢

編輯 謝景沛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5/07 16:02
最後更新時間:2026/05/07 16:02
香港當局目前有權查驗入境者的個人手機及電子設備。(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香港當局目前有權查驗入境者的個人手機及電子設備。(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近期計畫前往或在香港轉機的旅客需格外留意!澳洲政府近期更新了對香港的旅遊建議(Smartraveller),警告香港當局目前有權查驗入境者的個人手機及電子設備,且根據今年三月實施的新修訂法律,拒絕向警方透露設備密碼即屬違法。另外美國政府和台灣陸委會也皆曾提出類似警告。

 

手機內容恐成入境關鍵 拒交密碼最高罰10萬港幣

澳洲政府提醒,香港警方目前可根據《國安法》及其相關附例,要求獲取個人設備的存取權與密碼,以搜查是否含有危害國家安全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支持民主的資訊、敏感新聞報導或特定加密應用程式。

 

拒絕配合者可能面臨最高 10 萬港幣(約 40 萬新台幣) 的罰款。若被認定提供「虛假或誤導性資訊」,最高可處 3 年監禁。警示指出,旅客可能面臨無罪拘留長達 16 天,且最長 48 小時內不得會見律師。

拒絕配合者可能面臨最高10萬港幣(約40萬新台幣) 的罰款。(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美駐港澳總領館:入境香港拒交手機密碼恐負刑責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於 3 月 26 日正式發布安全警示,提醒前往香港的美國公民及旅客需高度留意當地法律變動。警示內容明確指出,若旅客在入境或受查時,拒絕向香港政府提供手機、筆電等電子設備密碼,或不配合協助解密,將可能面臨刑事指控。

 

 

陸委會示警:不配合解密即入罪

對此我陸委會也發出警示,新修訂的施行細則將「不配合調查」直接入罪化,且相關規範「無論入境或轉機」均適用。以下為修法後的關鍵變化。

接受調查時,若拒絕提供電子設備密碼或協助解密,最高可處 1 年監禁並罰款 10 萬港幣。若試圖以虛假密碼誤導執法人員,最高可處 3 年監禁、罰款 50 萬港幣

此外,海關人員獲得授權,可直接將具煽動意圖的可疑物品充公。任何人若與境外勢力有聯繫,皆可被視為代理人,須向香港調查單位提供涉港活動資料。港警有權要求發布者、轉載者或網路平台移除涉嫌危害國安的內容。

 
 

轉機也不行!電子煙禁令4月底全面收緊

除了國安法規,香港對吸菸產品的管控也進入嚴查階段。自 2026 年 4 月 30 日起,當局針對非法進口電子煙、加熱菸等產品實施更嚴格的法律。

澳洲政府特別強調,即使只是在香港國際機場「過境轉機」的旅客,若行李中含有相關電子煙產品且未申報或違法攜帶,亦將面臨法律制裁。


 

澳洲人赴港數激增 官方呼籲「守法是旅人責任」

根據統計,2025 年約有 46.9 萬名澳洲遊客造訪香港,較前一年大幅增長 27%。面對激增的旅遊人潮,澳洲旅遊業協會(ATIA)執行長迪恩·朗(Dean Long)公開呼籲,了解並尊重目的地的當地法律是每一位旅人的責任。

迪恩·朗表示:「最重要的是,澳洲人必須了解當局在邊境行使權力的方式,包括對電子設備的使用權。事先掌握資訊能幫助旅客做出明智決定,避免旅途中出現意外。」


 

參考資料
BBC
Smartraveller
Facebook

 

 


#旅客#香港#轉機#澳洲政府#旅遊建議#Smartraveller#警告#入境者#手機#電子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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