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違反《港版國安法》一案,今(9)日迎來最終裁決。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上午10時正式宣判,黎智英因涉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名成立,遭重判20年有期徒刑。現年78歲的黎智英若服滿刑期,屆時將高齡98歲。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指用其國際人脈,在2019年更透過「重光團隊」,極力遊說多個國家,向中港兩地政府及官員作出制裁。他又同時利用旗下的《蘋果日報》,煽動市民上街和與政府抗爭,被指違反《國安法》。黎經過156天審訊後,他和三間《蘋果》相關公司,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串謀煽動共三罪罪成。連同黎等9名被告,今早(9日)十時將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判刑。
黎智英判囚20年,其餘6名《蘋果》高層,以及重光團隊的兩名成員李宇軒和陳梓華,早前亦已承認相關罪名,分別被判刑:陳梓華6年3月,李宇軒7年3月。張劍虹6年9月,陳沛敏7年,羅偉光10年,林文宗10年,馮偉光10年,楊清奇7年3月。
參考資料
香港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