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一名男子在婚前就隱瞞自己有無精症的事實,並在得知妻子懷孕後,懷疑對方外遇,不只在公共場合對妻子進行辱罵,還威脅要離婚。沒想到妻子在生產後立即做了親子鑑定,證明孩子為丈夫的孩子。針對該案件,有律師表示,男子的行為可能構成欺詐,另外,妻子也可以就被指控不忠與被辱罵的部分對丈夫提出精神損害的民事訴訟。
婚前隱瞞患有無精症 男子得知妻子懷孕怒喊離婚
南韓媒體YTN Radio的廣播節目《李元化律師的事件X檔案》在26日談及這起事件,主持人李元華律師講述案件內容表示,一名妻子在得知自己懷孕後開心向丈夫分享這個消息,沒想到卻被丈夫懷疑外遇、要求離婚,並在餐廳遭到辱罵。後續婆婆在得知其懷孕消息後,也加入了辱罵行列,並施壓要兩人離婚,讓該名妻子難以承受且無法理解。該名妻子表示,自己除了丈夫之外,從未與其他男性有不正當接觸,在丈夫提出離婚的狀況下,妻子只好獨自承受整個孕期,並在生產後馬上為孩子與丈夫做親子鑑定,並證明了孩子為丈夫親骨肉。
根據報導,該妻子的丈夫早在婚前便清楚知道自己患有無精症,因此才會不相信妻子的孩子是自己的。在得知孩子是自己親生的後,該丈夫也只對妻子說了聲對不起,令妻子難以接受。
男子公共場合辱罵妻子恐構成誹謗罪與侮辱罪
對於這起案件,節目來賓姜恩荷律師表示,男子在餐廳這種顯然為公共場所的地方對妻子進行辱罵,已經超過了簡單的婚姻糾紛,可能會構成刑法中的侮辱罪。且如果男子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就認定妻子外遇並使用侮辱性字眼,則可能構成刑法中的誹謗罪,因為這會損害妻子的社會名譽。除了刑事責任,男子在公共場合發表侮辱性言論,指責妻子不忠。妻子也可以就精神損害提起民事訴訟。姜恩荷律師強調,這會直接影響婚姻破裂責任的認定以及離婚訴訟中判決的賠償金額。
至於男子在婚前就隱瞞自己患有無精症的問題,姜恩荷律師表示,若可以證明男子的無精症會對夫妻生活產生重大影響,且認定妻子在知道這件事的情況下不會結婚的話,妻子就可以以詐欺為由提起婚姻無效訴訟。
另外,姜恩荷律師表示,如果可以證實婆婆也有加入辱罵妻子的行列,且有發表暗示離婚的言論,並讓妻子因此受到精神損害,則婆婆也會被視為共同侵權人,必須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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