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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男侵犯17歲女!法官稱「非處女」判他無罪 被推翻卻輕判3年

編輯 張森皓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0/22 15:39
最後更新時間:2025/10/22 15:39
義大利發生一起未成年強姦案,法官卻以「非處女」為由判無罪。(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義大利發生一起未成年強姦案,法官卻以「非處女」為由判無罪。(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義大利先前爆發爭議判決,一名 17 歲少女慘遭 31 歲男子侵犯,沒想到庭審法官竟然以「受害者非處女,應該能想像事態發展卻無呼救」為由,判決男子無罪。雖然該判決在本月 21 日被推翻,不過加害者卻只需要入獄 3 年,引發民怨。
 

法官帶頭檢討受害者


每日郵報》(Daily Mail)報導,一名 31 歲男子和 17 歲少女與另外兩位朋友,總共 2 男 2 女到義大利馬切拉塔(Macerata)出遊。其中兩人率先離開,獨留男子和少女在車中,沒想到男子卻伸出狼爪,侵犯少女。
 

更令少女及其家屬心碎的是,庭審法官不但沒有譴責加害者,還帶頭檢討受害少女。判決書中寫道:「因為女孩不是處女,她應該知道獨自與一名男子一起上車的後果。 」此外,法官還認為女孩要能想像事態發展,也沒有出現任何求救,因此不認為這起案件是「強姦案」。

少女當時不斷反抗,甚至以拳頭推開加害男子,法官卻認定「無求救」。(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判決引發民怨 推翻卻仍輕判


 
受害少女當年指出,她一再使用拳頭推開男子,重申不想跟對方有任何接觸,但對方絲毫不理,沒想到這樣的舉動在停審法官眼中竟是「無拒絕和求救」。議員博爾德里尼(Laura Boldrini)痛批判決,表示法官對受害少女進行二度傷害,更是對女性暴力的漠視。

由於事件涉及未成年人,應當地總檢察長的要求,案件得以進行上訴。本月 21 日,加害者的「無罪判決」遭到推翻,然而上訴法院卻也只輕判加害男子 3 年監禁。受害少女律師加利亞尼(Fabio Maria Galiani)表示,從無罪到判刑代表仍有正義存在,一審的判決是中世紀,如今這個判決回到 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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