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025)年4月初,兩名台籍男子前往沖繩旅遊,卻未經許可持有被日本列為「國家天然紀念物」的陸寄居蟹,數量高達998隻,遭當地警方開罰20萬日圓(約新台幣4.1萬元)。「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 那霸分處」也特別在臉書粉專呼籲國人,別在日本境內捕捉或採集動植物,避免觸法。
據《沖縄タイムス社》報導,沖繩縣宮古島市警方在3月31日依涉嫌違反《文化財保護法》逮捕兩名29歲台灣籍男子,因為他們未經許可持有998隻被列為「國家天然紀念物」的陸寄居蟹。
「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 那霸分處」在粉專表示,由於某些國家興起養寄居蟹的風潮,而紫色甲殼的陸寄居蟹擁有不凡身價,一隻售價可達1萬至2萬日圓(約新台幣2066元至4132元),所以吸引不少外籍人士為高額報酬不惜鋌而走險,從事捕抓、轉寄等不法活動。
而台灣籍的黃姓、林姓2名男子,遭警方拘留17天後,在各繳20萬日圓罰金後獲釋。而事實上,在2023年10月,同樣有名吳姓男子因在宮古島捕捉寄居蟹遭拘留處以20萬日圓罰金。
「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 那霸分處」再次提醒,切勿在日本境內捕捉或採集動植物,包括釣魚也有指定地點及魚種限制,沙灘常見之砂石貝殼珊瑚類也不可隨意撿拾攜帶出境,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