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網紅拍片「狂罵華為90次」 判賠89萬還得全平台公開道歉

  • 編輯張君堯
  • 發佈時間:2024.12.27 15:53
  • 最後更新時間:2024.12.27 15:53
「余涼涼的日常」(本名余明亮)的網紅先前在影片、直播中痛罵「有為」、「某為」超過90次的行為挨告。(圖/翻攝自微博@余涼涼的日常)

「余涼涼的日常」(本名余明亮)的網紅先前在影片、直播中痛罵「有為」、「某為」超過90次的行為挨告。(圖/翻攝自微博@余涼涼的日常)

中國有位名為「余涼涼的日常」(本名余明亮)的網紅先前在影片、直播中痛罵「有為」、「某為」超過90次,明顯是在影射華為的行為被該公司一狀告上法院,最終判處余明亮停止侵權、刪除侵權影片及在各網站平台向華為賠禮道歉,另外還需賠償華為經濟損失人民幣20萬元(約新台幣89萬)。

「余涼涼的日常」(本名余明亮)的網紅先前在影片、直播中痛罵「有為」、「某為」超過90次。(圖/翻攝自微博@余涼涼的日常)
「余涼涼的日常」(本名余明亮)的網紅先前在影片、直播中痛罵「有為」、「某為」超過90次。(圖/翻攝自微博@余涼涼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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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陸媒報導,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26日在《南方日報》刊登名為「華為技術有限公司、華為終端有限公司訴余明亮名譽權糾紛案判決內容」的公告,其中表示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被告余明亮需要停止侵權、刪除侵權影片及在各網站平台向華為賠禮道歉,另外還須賠償華為經濟損失人民幣20萬元(約新台幣89萬)。

根據一審判決書的第2項,終審判決生效後,余明亮未依生效判決履行賠禮道歉、消除影響的義務,故華為公司向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登報。

對此,余明亮發文表示「是我拒絕和解,直接賠償了,如果和解只需要賠償人民幣5萬(約新台幣22.4萬),2023年9月的事情拖到2024年12月才全部塵埃落定,錢早賠償了,登報是法院允許的」。

華為指控余明亮發表的言論大部分缺乏證據支持、不屬於客觀事實,因此構成侵犯名譽。(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華為指控余明亮發表的言論大部分缺乏證據支持、不屬於客觀事實,因此構成侵犯名譽。(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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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余明亮在2022年6月至2023年9月期間發表的影片、直播中有超過90則內容構成侵害華為名譽權、足以降低華為社會評價,據稱余明亮在涉案影片中辱罵「有為」、「某為」,明顯是在影射稱華為公司,該公司指控余明亮發表的言論大部分缺乏證據支持、不屬於客觀事實,因此構成侵犯名譽。

針對此案,法院最初在今年3月8日作出一審判決,但余明亮不服判決、向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如今二審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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