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法院今日(8/23)做出判決,勒令兩家當地藥廠,必須對因為服用他們生產的「有毒止咳兒童糖漿」,造成死亡或重傷的家庭,賠償最高6000萬印尼盾(約新台幣12.3萬元)。根據外媒報導,這個咳嗽糖漿一共造成超過200名兒童,在服用後出現急性腎損傷而死亡,另外有120名倖存者,但其中不少人從此終身殘疾,導致其家庭陷入嚴重困境。
根據路透報導,這樁有毒咳嗽糖漿案在2022年起訴,經過法院審理後認定,負責生產糖漿的藥廠Afi Farma與供應商CV Samudera Chemical,必須負起責任,但更上游的印尼衛生部和印尼食品與藥物管理局(BPOM)則逃過一劫。雖然提告的家長,向藥廠索賠每位死亡兒童34億印尼盾(約新台幣698.5萬元)、倖存者22億印尼盾(約新台幣452萬元)。但法院最終裁定,兩間公司必須賠償受害的父母親,死亡兒童每人5000萬印尼盾(約新台幣10.3萬元)、受傷兒童每人6000萬印尼盾(約新台幣12.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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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中還提到,這些有毒的止咳糖漿中,被驗出含有乙二醇(EG),一種無色無味、常用在防凍劑等產品的化學物質。法院文件紀錄顯示,這些糖漿中乙二醇濃度高達99%,比國際安全標準規定的0.1%安全濃度超標近百倍。乙二醇對動物有毒性,人類致死劑量估計為1.6 g/kg,成人只要服用30毫升就有致死的可能。
但打從被踢爆糖漿疏失,藥廠Afi Farma始終否認所有指控,並拒絕承認疏失,其辯護律師告訴外媒,公司對此案裁決感到「失望」,目前仍在考慮是否進行下一步的法律行動。事實上,該藥廠的惡行還不只傷害印尼本地兒童,根據世衛組織追查,非洲甘比亞與中亞的烏茲別克,也曾因為進口這些有毒糖漿,造成當地同樣有兒童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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