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的貓熊外交行之有年,1972年美國總統尼克森訪中,大陸回贈兩隻貓熊玲玲跟興興,而大陸對日本的貓熊攻勢,也恰巧在同一年,當年為了慶祝兩國建交,大陸致贈日方康康跟蘭蘭,到了華盛頓公約出現,明訂貓熊為保育類動物,國與國間不得餽贈,於是都改用租的,而這次團團、圓圓來台,兩岸是用交換的方式,不但省下租金,還能創造觀光收益。
華府的添添、美香,聖地牙哥的高高、白雲,泰國的林惠、創創,即將來台的團團、圓圓,也將跟牠們一樣出國擔任貓熊大使。美國遊客:「這是我第一次來看貓熊,非常興奮。」美國遊客:「我特地南下看貓熊,我家鄉沒有,也不是每個地方都有。」
拿國寶當外交特使,大陸早已行之有年,1972年,大陸免費贈美的玲玲、興興,還一度造成轟動:而大陸對日本展開貓熊外交攻勢,要從1972年,兩國建交開始算起,大陸一共送過4隻。
直到華盛頓公約明訂貓熊為瀕臨絕種動物,禁止各國之間進行餽贈,大陸因此不再免費餽贈貓熊,而全部改用租的,也讓這群國寶動物,從拼外交變成拼經濟。
以美國為例,根據出租合約,每出生一隻貓熊,園方須付60萬美金,加上顧問費100萬美金,一次簽約10年,大陸光靠出租貓熊,每年就能輕鬆賺進外匯1億3千萬台幣。美國國家動物園副局長:「我們簽了10年合約,所以會跟大陸談新合約。」
而日本8隻貓熊,也都是向大陸租借,按照當年福田康夫的談法,租2隻一年得花1億日幣,而現在台灣打算用交換動物的方式,讓團團、園園來台,不僅可省下龐大租金,也可為動物園創造觀光人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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