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任元首因為貪污罪遭到逮捕,陳水扁並不是第一位;鄰近的韓國,就有不少案例,韓國前總統全斗煥和盧泰愚,2位前後任總統,都因為私吞國家密帳,一度淪為階下囚,全斗煥判無期徒刑,盧泰愚判17年,雖然最後被政治特赦,不過,2個人侵吞的公款,都被迫吐了出來。
全斗煥和盧泰愚這對韓國軍校同窗,先後都當過總統,下台後卻一樣因為貪污,遭到判刑;當年這2位卸任總統,穿著囚衣面無表情的站上南韓最高法院,等待法官的宣判。
12年前的的12月16日,韓國的這場世紀大審的完結篇,至今仍然深印韓國民眾心中;接力執掌韓國13年政權,全斗煥和盧泰愚,不僅掀起以武力鎮壓民主運動的「光州事件」,更利用總統職務之便,將國庫當成私家的提款機,當總統期間,大舉中飽私囊。
不過在卸任後,兩人卻成了韓國史上,頭2位遭到逮捕的退任元首,1995年11月,韓國檢調單位首度下達逮捕令,全斗煥當時一度拒捕,在媒體鏡頭前,他講了這麼一句話。韓國前總統全斗煥:「我相信司法,會還我一個清白。」
被捕入獄後,全斗煥還曾經絕食抗議,不過首爾地方法院還是在1996年8月,判處全斗煥死刑、盧泰愚則判刑22年6個月;2人在上訴後,全斗煥被減刑為無期徒刑,盧泰愚則是17年的有期徒刑。
盧泰愚被判的太輕,韓國街頭還一度出現抗議人潮;這2位韓國前總統,不僅最後成為階下囚,還得償還侵吞的政治資金,4400億韓圜被勒令交還國庫。
1997年,當時的總統金大中,利用政治特赦,免除了全斗煥、盧泰愚的牢獄之災,不過這2位總統因為貪污入獄,卻也在南韓政治史,寫下難堪又醜陋的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