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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項罪名成立 辛普森恐終身監禁

外電 報導
發佈時間:2008/10/04 17:15
最後更新時間:2008/10/04 17:15

前美式足球明星OJ辛普森,13年前從殺妻疑案中無罪脫身,不過,去年他夥同朋友,持槍闖入拉斯維加斯一家飯店,綁架搶劫2名紀念品交易商,遭到12項重罪起訴;經過將近一年的官司,陪審團一致認為所有罪名成立,OJ當庭收押,不得交保;他將面對至少5年以上刑期,最高甚至終身監禁,法官將在2個月後正式宣判。

克拉克地方法庭書記官:「第一條,罪行預謀犯罪,有罪;第二條,預謀綁架,有罪;第三,條預謀搶劫,有罪;第四條,非法持有槍械致命武器,有罪!」

一聲聲的「有罪」,讓辛普森的臉色越來越難看,調整呼吸,轉動眼珠,不讓緊繃的情緒崩潰;因為,光是最嚴重的一條,「持致命武器搶劫」就足以讓辛普森吃上35年的牢飯;辛普森起身,被戴上手銬,妹妹聽到也哭了出來。

內華達州克拉克地方法庭,對於去年辛普森被指控犯下搶劫綁架案,陪審團已有結果,辛普森步伐沉重的離開法庭,和開庭前,懷抱一絲希望的模樣,大不相同。

13年前因為殺妻案喧騰一時,僥倖躲過牢獄,2007年9月涉及同夥持槍,衝入旅館房間搶劫,辛普森因為犯行重大,被檢察官收押,再加上恐嚇錄音帶,陸續曝光,更讓辛普森的涉案程度升高!

克拉克地方法庭正式宣布,辛普森犯下12項罪行成立,通通有罪,承審法官更決定,要在12月初宣判,辛普森有可能面對終身監禁的命運。

#辛普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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