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留學生曾以琳,去年11月在南韓首爾,遭酒駕駕駛開車撞死。肇事駕駛因為是第三度酒駕,原本一、二審法官判他得關8年。沒想到南韓憲法法庭最新釋憲認為,酒駕不能因為累犯再追加刑責,因此南韓最高法院宣判檢察官敗訴,全案得發還地院重審。曾以琳的朋友認為,臺灣還要求酒駕必須加重刑責,南韓的作法根本倒行逆施。
留學生曾以琳朋友:「(以琳的父母說)他們覺得很累,也覺得很沮喪。」
一年多過去了,新聞再度登上南韓媒體!原來肇事駕駛是第三度酒駕被抓,南韓檢察官要求加重量刑,一審、二審法官都宣判過失致死罪最高刑期的8年,只是肇事駕駛上訴南韓最高法院。
韓聯社TV記者:「最高法院以違憲為由,發回中央地方法院更審。」
原來南韓憲法法庭最近做出最新裁定,認定「道路交通法」中,酒駕致死必須加重兩倍以上刑責的條款違憲。
韓聯社TV記者:「過去,酒駕不問時期與罪責輕重,一律加重刑責為過當解釋,這是大法官判決的理由。」
這是南韓針對酒駕刑責釋憲後,第一起撤銷判決,並發回重審的案件。看在曾以琳朋友的眼中,當然不是滋味。
留學生曾以琳朋友:「臺灣採用強力的罰則來杜絕酒駕,相比之下,南韓現在好像倒行逆施。」
南韓檢方表示,他們計劃重審量刑,只是肇事駕駛能不能少關幾年,還得看法官如何裁定。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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