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人身自由、結婚!塔利班頒「女權」新法令 獨缺這2項

  • 發佈時間:2021.12.04 12:00
塔利班臨時政府昨(3)日頒布關於女性權利的新法令。(圖/達志影像路透社)

塔利班臨時政府昨(3)日頒布關於女性權利的新法令。(圖/達志影像路透社)

阿富汗塔利班(Taliban)臨時政府12月3日頒布關於女性權利的新法令,內容包括指女性不是財產,也指結婚需得到女方同意,不可強迫結婚。塔利班臨時政府發言人穆賈希德(Zabihullah Mujahid)公布法令時表示,「女性不是財產,是高貴且自由的人類,沒有人能為了換取和平把她交換給任何人...... 或為了結束仇恨。」

塔利班在今年重新掌權阿富汗,並成立臨時政府。(圖/達志影像路透社)


法令也規定女子不可被迫婚,以及若有男子去世,他的妻子應有權獲得其財產。

阿富汗女性的權力再度引起全球關注。(圖/達志影像路透社)


路透社報道,法令未有提到有關女子教育或工作的內容。塔利班在1996至2001年執政期間,禁止女學生接受教育,因此塔利班2021年8月在阿富汗再次掌權後,國際社會一直憂慮當地女權會大幅下降,塔利班一方則主張,組織已經與過去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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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獲「香港01」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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