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少年黎頓豪斯(Kyle Rittenhouse)去年8月25日在威斯康辛州基諾沙市的反警示威中,持槍掃射造成2死1傷,被控犯下殺人罪。他今天在法庭落淚,辯稱自己是出於自衛才開槍。
基諾沙市(Kenosha)去年發生非裔男子遭警察開槍重傷事件,引爆連日示威,抗議警察執法過當,群眾在多處縱火、損毀商店。當時17歲的伊利諾州少年黎頓豪斯持突擊步槍朝示威者開火,造成2人死亡、1人受傷;黎頓豪斯被控一級蓄意殺人罪,他出庭時辯稱自己無罪。
法新社報導,黎頓豪斯今天在陪審團面前解釋他為何攜帶AR-15攻擊步槍前往示威現場,檢方試圖攻破他自我防衛的說法。
黎頓豪斯說:「我帶槍是為了自衛。我做了我該做的事,不讓攻擊我的人得逞。」
檢察官(Thomas Binger)問道:「你的方法就是殺了他們?」
黎頓豪斯說:「其中有兩個人死了,但我避免自己受到攻擊威脅。」
檢方又問:「用致命武力來避免威脅?」
黎頓豪斯說:「我用了致命武力…我不知道那會要了他們的命,但我使用致命武力來阻止攻擊我的威脅。」
路透社報導,黎頓豪斯是個爭議性人物,此案也夾雜了政治色彩。對某些主張擁槍的保守派而言,他是英雄,他們也認為在基諾沙市的混亂示威中開槍是合理舉措。但許多左派人士認為,黎頓豪斯是美國槍枝文化失控的象徵。(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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