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多年爭論,德國內閣今天通過法案,規定規模較大的上市公司必須至少委任一名女性董事。
這項規定將適用於董事人數超過3名的上市公司,至於規模大出許多的董事會,也僅必須委任一名女董事。
德國中間偏左的社會民主黨(SPD)長久以來都要求採取這項措施,總理梅克爾(Angela Merkel)所屬的基督教民主黨(CDU)則持反對意見;然而梅克爾日益表示,對各公司任命女性主管的進展太過緩慢感到失望。
社民黨籍的家庭部長吉費(Franziska Giffey)發表聲明說:「對於增加女性主管一事,這項法規是一道里程碑。多年來我們目睹,自主改變不多,進展非常緩慢。」(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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