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違反欺詐罪及《香港國安法》遭收押20天,在第三度申請保釋後,香港高等法院法官終於批准,讓黎智英可以回家過平安夜和新年。但法院也開出非常嚴格的9大保釋條件。除了不能離開住處,黎智英也不能在網路發布任何訊息。
面對大批媒體喊話,黎智英不發一語,立刻搭車回家,其實在當天下午,法院就已經判定交保外出,但控方律政司立刻上訴,要求維持羈押,但最後法官拒絕,一來一往到辦妥手續,黎智英到晚上10點53分,才離開法院,雖然重獲自由,但法院卻開出極為嚴格的,9大保釋條件,黎智英,除了不能離開香港住處、每週得到警署報到3次外,接受訪問、發表文章,在網路發布訊息,還有與外國官員接觸,以及直接或間接做出,請求外國,對港、陸制裁行動,通通被禁止,有香港媒體形容,這等同遭到軟禁。
黎智英過去,常拿來發表言論和影片的推特帳號,現在已經顯示停用,過去像這樣接受外媒的訪問,也不被允許。
這個月12日,黎智英被控違反港版國安法,被警方以對待重刑犯的等級,用鐵鍊纏住腰部,押往西九龍法院審訊他被指控的,還有詐欺罪,這些案件,都預定到明年4月16日審理,雖然接下來還得面對一連串法律訴訟但在經過三度申請保釋後黎智英,暫時獲得自由身,終於可以鬆口氣,和家人一起過平安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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