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廣東省廣州市1名25歲媽媽受不了1歲女兒在休息時間哭鬧,怎料竟使用枕頭狠心捂死孩子,而且還在事後營造玩水溺死的假象。一審廣州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12年有期徒刑,該名媽媽提起上訴,近日廣東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綜合陸媒報導,根據廣州中院一審查明,2018年11月16日李姓女子和女兒休息期間,因為受不了孩子哭鬧,怎料竟使用枕頭、手捂住孩子頭部,導致女兒窒息死亡,隨後李女還把孩子抱去洗手間,將她頭部放入裝滿水的水桶內,營造玩水溺死的假象。
李女還冷血表示,因為平時聽過很多小孩溺水身亡的事件,「我就想把小孩放進水桶製造小孩子自己溺水身亡假象」,此外,李女的吳姓獄友表示,李女剛進來的時候曾問過她犯什麼罪,「她很高興地說她把女兒殺死了,說她女兒不給她抱,所以她不喜歡她女兒,便殺死了她」。
據悉,李女2016年嫁給黃姓男子後,先後生下女兒及兒子,起初夫妻倆感情和睦,不過隨著時間流逝開始變調,黃男表示全因李女太懶惰,每天只會玩不做家務,總是說自己沒錢要離婚,「還說要把兒子賣掉之類的」,夫妻倆感情越來越差,最後長期分居。李女供稱,「我覺得主要是家庭問題我才殺了我女兒」,稱自己很不幸,不希望女兒走一樣的路。
警方調查顯示,2016年4月李女曾因精神問題送院治療,社工分析李女躁鬱傾向較明顯,勸說其家人及時送其住院接受專業正規治療,但其家庭成員長期回避社工,最後社工對該個案結案,希望有關部門加強關注。黃男也曾報警,稱李女成天拿小孩出氣。
李女父親表示,「矛盾產生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她的精神病」。針對女兒殺死孫女的一事表示諒解,稱女兒婚前曾被診斷為患有精神分裂症,婚後患有產後抑鬱症,希望能從輕判決。
司法精神病鑑定結果顯示,李女犯案時無精神疾病症狀表現,犯案後完全沒有搶救之舉,反而製造溺亡假象企圖掩飾罪行,而且認罪態度較差,一審廣州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12年有期徒刑,李女提起上訴,近日廣東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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