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肆虐全球,新加坡祭出居家隔離令,以防病毒擴散。不過,一名新加坡男子在隔離令期滿前30分鐘擅自外出吃早餐,今天被罰新幣1500元。
「海峽時報」(The Straits Times)報導,22歲的鄭春賢(音譯)日前接獲新加坡衛生部醫藥服務總監命令,要求他於3月19日至22日中午期間在家隔離。
不過,就在隔離令期滿前半小時,鄭春賢卻擅自離家,到附近購物中心吃早餐,結果面臨「昂貴的代價」。
鄭春賢今天認罪後,依違反「傳染病法」規定,被判罰款新幣1500元(約新台幣3萬1000元)。
不只鄭男,上周也有一名新加坡男子因違反「居家通告」外出吃肉骨茶,被判刑6週,成為新加坡首名因違反居家通告、對他人造成感染風險而被定罪者。
根據新加坡法律規定,應在家隔離者未獲醫藥服務總監許可下擅自外出,恐面臨長達6個月的刑期及最高新幣1萬元(約新台幣21萬元)的罰款。
根據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Johns Hopkins University)追蹤數據,新加坡境內確診案例達1萬4951起,14人病故。(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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