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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父沉迷網路…8萬元賤賣3歲女 拿錢「抖內」直播主

編輯 林保宏 報導
發佈時間:2020/04/23 22:49
最後更新時間:2020/04/23 22:49
福建1名狠父賤賣3歲女兒8萬人民幣,遭警方逮捕並移送法院審理。(圖/翻攝自新京報微博)
福建1名狠父賤賣3歲女兒8萬人民幣,遭警方逮捕並移送法院審理。(圖/翻攝自新京報微博)

拜現代科技發達之賜,近年來出現許多新興行業,當中也包括了「直播主」。大陸福州1名人父,和前妻離婚後獨自撫養1子1女,但最近他沉迷上了網路直播,為了取得直播主的歡心,花大錢「抖內」對方,甚至還把3歲女兒,以8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3.9萬元)的代價,賣給一對陳姓夫妻,再把這些錢抖內給直播主。

根據新京報等陸媒報導,盧男和曾姓前妻育有1子1女,但前妻在2018年10月離家出走,盧男獨自撫養2名年幼的子女。漸漸地盧男感覺壓力愈來愈沉重,企圖打算販售自己的3歲女兒,此時正好得知當地一對陳姓夫子早年喪子,希望能領養小孩,於是透過關係見面後,盧男以「送養」名義將女兒交給陳姓夫妻,從中得了8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3.9萬元)的「營養費」。

 

就在陳姓夫妻要幫女童報戶口時,承辦人員驚覺有異,連忙通報警方調查,這才發現背後內情不單純。

追查發現該名狠父竟把賣女兒得來的錢幾乎全抖內給女直播主。(圖/翻攝自新京報微博)

警方調查發現,盧男把女兒賣掉之後,原本也打算賣掉兒子,但兒子年紀太大而因此作罷。至於盧男收取了8萬元的營養費後,結果沉迷於網路,把賣女兒的錢幾乎都拿去「抖內」女直播主,包括「送火箭」、「刷遊艇」,已經花了7.3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0.9萬元)。

 
得知盧男的行為後,承辦員警都十分傻眼,訊後將他移送法愈。審理的福州晉安法院日前依犯拐兒童罪,判處盧男5年徒刑,罰款5千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1萬元)。另外盧男的監護權資格也被撤銷,2個孩子則是安置在當地的社福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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