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標不付款 蔡銘超可能觸法刑法

  • 記者詹瑋琦攝影張逸民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拍下圓明園文物的大陸買家蔡銘超,驚人之語表示,他不會付這個錢,現在可能會面臨到法國的法律問題,因為法國刑法規定,得標後不付款,不但要罰2.25萬歐元,還要外加6個月的監禁。蔡銘超透過朋友表示,這幾天他的壓力很大,他不付錢的原因是,大陸文物局已經表明,這兩件獸首是贓物,因此不能透過買賣進入大陸,他無法得到這兩件拍品,因此才決定不付錢。</p>

蔡銘超一句「這個款不能付」,成了國際拍賣首例,得標後卻棄標的案例。不僅讓全世界嘩然,更為他自己的未來投下一顆震撼彈,因為現在蔡銘超,可能面臨到法國法律的制裁。

根據法國刑法313條第六款,參加競拍但最終拒絕付款者,將被判處2.25萬歐元罰款,和6個月監禁。大陸廈門心和拍賣商蔡銘超:「但我要強調的是這個款不能付。」

蔡銘超以及他的「心和拍賣公司」,更可能因此,成為國際拍賣場上的拒絕往來戶。不過,對於這次的流標不付款,佳士得持中立立場。佳士得聲明稿:「我們不對委託人以及買家的身分有任何評論,也不對這件事情的下一步,有任何的評論或猜測。」

其實,蔡銘超的驚人之語,也在大陸各地引爆話題,大陸官方國家文物局,出面表示這只是蔡銘超個人行為,不過,大陸民眾對於這位新的「民族英雄」,倒是非常支持。大陸民眾:「對於他這個愛國非常贊同,他的精神很值得我們學習,哪個國家的文物,應該歸還到哪個國家。」

在公開的表達,不願意支付12億台幣天價的聲明之後,蔡銘超將面臨更難的課題,那就是到底要怎麼善後,才能既保全國寶的回歸,又挽救他個人的商譽。</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