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報導,國立台灣藝術大學電影系3年級港生羅樂文,上月在香港「反送中」一場示威行動被捕,昨天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訊,獲法庭批准可以在保釋期間返回台灣升學。
目前在台灣就讀的港生,至少已有3人因參與反送中涉及違法被捕,羅樂文是首位獲准返台繼續學業的涉案港生,另外兩人雖獲保釋但仍被禁止離港。
綜合星島日報、大公報報導,8月11日深水埗及港島東遊行在警方未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下進行,其後演變為多區衝突,警方當晚於尖沙咀拘捕多人,其中包括羅樂文,他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
羅樂文此前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首度開庭)時,獲准以港幣5000元保釋,但不准離港。他昨天在九龍城裁判法庭申請更改保釋條件。
據報導,辯方律師提出羅樂文的台藝大學生證、在學證明,還呈上案發前購買的返台機票,希望法庭准許羅離境赴台繼續學業,強調羅沒有打算棄保潛逃。
控方則表示,根據涉案影片截圖,案發現場有人使用雷射筆攻擊警員、投擲磚頭、汽油彈及推倒拒馬,其中兩枚汽油彈導致有警員身體10%二級燒傷,而羅樂文也在現場。
但辯方律師稱,截圖中穿戴黃色頭盔、手套、面罩、護目鏡及綠色長褲人數眾多,但無任何指控針對被告;控方充其量只能說被告在案發現場附近出現。
裁判官黃國輝認為控方指控未必有證據針對羅樂文本人,最後批准羅在保釋期間可赴台讀書,但要求羅的母親另提供3萬元人事擔保外出,並確保羅樂文需於10月23日回香港出庭應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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