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的東京奧運,我國選手在賽場上贏下多面獎牌,依據「國光體育獎章」奧運屬於1等國際賽事,只要奪牌獎金就是500萬元起跳,摘下金牌更可抱回2000萬元,金額是全世界第3高,就連美、日、韓等多國在奧運摘金,獎金都落在100多萬台幣左右,對此,董事長樂團貝斯手林大鈞在臉書上發文分析,同時也點出台灣體育制度上的問題。
林大鈞說,我國是全世界給獎金第3高的國家,選手們都是十年寒窗無人問,一舉成名天下知,「比賽前放牛吃草,需要的訓練經費自己募款自己找,得獎後才有機會名利雙收、鄉民官員爭相簽名拍照」。林大鈞拿郭婞淳舉例,上屆里約奧運郭用獎金每月分給教練當教練費,突顯台灣體育體制上的缺陷,「一個金牌選手的誕生,絕對是整個團隊共同努力的結果」。
至於先前大陸的女子羽球選手,在賽場上不斷大飆粗口,林大鈞指出,共產國家的體育選手是領薪水的,表現不好的話回去可能會被炒魷魚,難怪她們會氣急敗壞地爆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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