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今天在行政院會建議「失智症」名稱可研究改為「認知障礙」等類似名稱,行政院長賴清德指示衛福部與各界進行討論、研議。
衛福部上午在行政院會進行「失智症防護」報告。衛福部報告指出,失智症症狀包括記憶力減退、影響認知功能、出現干擾行為、個性改變、妄想或幻覺等;台灣65歲以上老人失智症盛行率為8%,民國107年失智症人口推估超過27萬人。
衛福部表示,目前長照2.0制度已經將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納為服務對象,並於去年12月公布「失智症防治照護政策綱領暨行動方案」,107年至108年將投入新台幣90億元經費,推動失智症防治照護,未來也將把失智症列為公共衛生優先任務。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轉述,賴清德在行政院會中指示衛福部持續整合地方政府及民間專業團體資源,發展友善社區,落實全方位失智症防治照護措施;並加強宣導,廣設失智社區服務據點,強化「失智共同照護中心」的服務與管理;另指示教育部檢視課綱,讓對失智症的認知從教育開始。
對於張景森在會中建議,「失智症」名稱可研究改為「認知障礙」等類似名稱,賴清德也指示衛福部加以研議。
衛福部次長薛瑞元在院會後記者會表示,國外有些案例是把失智症名稱調整為「認知障礙」或「認知神經疾病」,國內有些專業團體也提出類似意見,衛福部會跟相關團體進行討論。
薛瑞元指出,失智症本來在過去有個更不好的名稱叫「老人痴呆症」,因這個名稱有汙名化現象,經過各界討論才改成失智症;過去討論改名時也有人提出改為「認知障礙」,但又怕會變成跟身心障礙連在一起,因為失智症不一定會到達身心障礙的程度,因此還需要進一步討論,衛福部會秉持開放態度,聽取各界意見。(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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