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今天表示,過去工總、商總等主要幹部大多具國民黨籍,都曾到中國國民黨中常會報告,接受國民黨政策指導,但都不被認為是附隨組織,同理救國團也不應被認為是附隨組織。
媒體報導,黨產會委員昨天表示,當年國民黨總裁蔣介石在中常會上已明確指示,「救國團在黨內為本黨最重要的青運機構」。
對此,救國團今天聲明回應,當年全文是「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在社會為國防部所屬單位之一,在黨內為本黨最重要青運機構」,顯示救國團是隸屬國防部的政府組織,除非黨產會也認為國防部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才能認定救國團是附隨組織。
救國團表示,最高法院於民國105年已判決確認救國團在民國41年至58年間為政府機構,具有既判力,而政府機構當然不是附隨組織。
救國團說,救國團成立初期,台海兩岸分治的政府仍然處在敵對狀態,戰爭情況還在持續。這段期間的確還數度爆發軍事衝突,這時,國家總動員愈能深入社會各界,能量就愈大,所以執政黨的動員是全面性的,救國團顯然就是因為承負青年動員,而被寄予厚望。
救國團強調,救國團跟農會、工會、工商業團體及婦女團體等社會組織一樣,都是動員的對象,都不是國民黨的隸屬機構。
救國團說,當時的工總、商總、漁會、農會、各級工會等主要幹部,甚至學校校長,多具有國民黨籍,且參與例行黨務活動,重要的社會組織也都曾經至中國國民黨的中常會報告,接受國民黨政策指導,但是,他們都不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
救國團指出,同樣的,救國團部分人員個人具有黨籍,或與國民黨有聯繫,都不能作為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的判斷基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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