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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抗愛家公投 平權公投2案遞交近百萬連署


發佈時間:2018/09/04 12:57
最後更新時間:2018/09/04 12:57
圖/中央社
圖/中央社

婚姻平權公投2案今天分別遞交第二階段50萬、40萬份連署書到中選會,同志運動先驅祁家威到場聲援指出,反同團體的公投題目似是而非,11月24日決戰時刻希望大家出來投票。

力抗下一代幸福聯盟提出的3案愛家公投,挺同團體則發起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婚姻、性別平等教育公投。婚姻平權公投推動小組召集人苗博雅上午表示,兩案分別蒐集55萬份、45萬份連署書,但因來不及造冊,最後遞交中選會的份數為50萬份和40萬份。

 

也是同性婚姻釋憲案聲請人的祁家威上午出席記者會指出,這次同志團體是被迫應戰,他第一天就連署,並表示還有22萬因反同社會的歧視而自殺的人沒有連署,「如果他們在,他們也會連署。」

祁家威說,反同公投的題目似是而非,是包著糖衣的毒藥,蓋下同意票會傷害同志人權,據他了解,很多反同公投的連署是不情願的,11月24日決戰時刻,希望大家站出來,「讓他們(反同團體)知道自己是錯誤的。」

苗博雅說,2案連署達到百萬份,代表不分職業、性別、性傾向的百萬公民站出來,奇蹟似在37天內完成連署,感謝全體志工和連署人的努力,呼籲「一人拉十人」,加入平權催票部隊,投票當天衝破500萬票。
 

民主進步黨立委段宜康、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等人都到場聲援。黃國昌說,讓每一對相愛的人可以追求幸福,本來就是憲法賦予大家的權利,一年多前,大法官已清楚宣布這是台灣社會的憲政價值,但立委欠缺足夠道德勇氣,一直拖延,遲不肯把同志的憲法人權還給同志,今天才必須透過公投,督促立委應做好自己的職責。

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文指出,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目的,成立具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法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人民平等權意旨有違。有關機關應於解釋公布日(民國106年5月24日)起2年內,依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修正或制定。

中選會截至今天上午,已受理9個公投案的第二階段連署書,7案已完成點收作業,送交戶政機關查對。

根據公投法有關提案、連署及通過門檻,如以第14任總統副總統選舉人總數1878萬2991人計算,提案門檻為1879人、連署門檻為28萬1745人,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1/4以上者,即為通過。(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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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婚姻平權#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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