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選在8月31日槍決死囚李宏基,相較於蔡政府上任後從未執行死刑,此舉大出意料之外,也引發法界人士「槍決救選情」的疑慮與討論。資深媒體人唐湘龍質疑,選李宏基出來槍決的「程序正義在哪裡」?
2014年4月,李宏基殺害妻女,且犯後表示與妻子娘家冤仇不解,即使出獄也會進行報復,讓法官認定他無教化可能,2016年判決死刑定讞。而李宏基在獄中拒絕對他有利的精神鑑定,彷彿一心求死,槍決前也沒留下任何遺言。
唐湘龍認為,過去封建時代,如果遇到諸事不順,曾出現用活人祭天,把罪犯拖出來斬的情況;但也有相反,在遭遇重大挫折時、或心中有愧時,皇帝下詔罪己,或大赦天下,讓百姓覺得有個新的開始。
這次法務部槍決李宏基,從犯行嚴重性、到定讞的時間先後性,外界都覺得好奇,到底是用什麼標準挑上李宏基?有人猜測分析,李宏基案距今僅4年,證據蒐集齊全,不容易有冤獄誤判情況,因此成為槍決選擇。但事實上,仍有許多法官與檢察官議論紛紛,以法論法,在蔡政府上任2年多都不執行死刑的情況下,實在找不出選李宏基出來槍決的理由,因此衍生出「槍決救選情」的說法。
唐湘龍認為,在這麼多法界人士都質疑的情況下,民進黨的確欠缺一個解釋,槍決李宏基「程序正義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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