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今天針對民族、民權及國發三大基金會召開聽證會;三大基金會委任律師均強調,欣裕台公司捐助的新台幣9000萬元為本金,依法除了不得動支,更不得移轉國有。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去年1月20日、今年3月29日曾召開聽證會,釐清三大基金會是否由國民黨實質控制人事,及欣裕台公司於民國104年各捐助3000萬元給三大基金會的資金,是否屬不當取得財產。
黨產會6月29日召開委員會決議,認定三大基金會為中國國民黨的附隨組織,三大基金會名下財產將予以凍結。黨產會上午第三度召開聽證會,黨產會表示,主要釐清三大基金會的財產是否應移轉國有,並邀請當事人、利害關係人進行陳述。
民族基金會委任律師謝時峰、民權基金會委任律師鄭雅玲、國發基金會委任律師葉慶元均強調,三大基金會非國民黨附隨組織,黨產會也無法源依據將各3000萬元、共9000萬元的本金、孳息移轉國有,且本金為基金會基礎,若要返還本金,亦同解散基金會。
民族基金會委任律師謝時峰認為,黨產會不應以民族基金會被認定為附隨組織,就推定3000萬元為不當取得財產,若是這樣,可以合理認為今天的聽證會已淪為過場的形式。
他也說,依法能解散財團法人的機關只有法院、內政部,合理懷疑黨產會是否有逾越職權的情況,且三大基金會為合法受捐助而成立,並非不當取得財產。
三大基金會委任律師均認為,基金會運作經費不能動用本金,必須由孳息或募款運作,但孳息並不夠聘請專職人員,且黨產條例通過後更沒有人敢募款,遑論舉辦活動。另外,在黨產會有違憲之虞的前提下,不應貿然舉辦聽證會,或做出任何決議。(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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