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與海基會今天上午跟彰化地方法院,共同舉辦「中國大陸配偶法院參訪及座談活動」,院方特別安排參觀法院、家事事件解說等活動,讓陸配們更加瞭解如何運用台灣司法資源。
大陸委員會今天發布新聞參考資料表示,與會的陸配朋友們相當感謝政府對他們的關懷與照顧。對於陸配關心的權益議題,陸委會強調,一向重視中國大陸配偶在台生活相關權益。
在進一步保障陸配朋友的工作權益部分,陸委會表示,民國105年10月27日發布兩岸條例第21條函釋,已放寬居留階段之中國大陸配偶可擔任各機關(構)、學校之臨時人員。
至於近期外界關心的放寬陸配朋友參加導遊、領隊等專技考試,以及投資經營小生意等問題,陸委會表示,跟相關機關都在積極研議評估,希望能解決陸配朋友在台生活上所面臨的困難。
在陸配親屬來台探親部分,陸委會表示,因涉及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的修正,已會同主管機關內政部移民署召開多次研商會議,目前移民署正進行相關修法作業程序。
至於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年限問題,陸委會指出,基於兩岸關係的特殊性,目前社會大眾對於縮減陸配取得身分證之年限仍有不同看法,社會共識尚有不足。
陸委會稱,為使大陸配偶與外籍配偶達到實質平等,政府未來將進一步完整檢視中國大陸配偶與外籍配偶權益上的差異,且未來在法令及政策推動上,會逐步推動保障陸配朋友之權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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