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油懲處拉高到副總 中油3高層被記2小過2大過
- 編輯:吳秉嵩
- 發佈時間:2018.07.23 15:56
- 最後更新時間:2018.07.23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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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中央社
中油位於澎湖馬公湖西油槽漏油超過6萬3千公升,且主管知情不報長達1年,導致當地土地、地下水受到汙染,事情爆發後,經濟部長要求中油7天內提出報告與懲處,23日名單出爐,共有2位副總被記1小過1大過,另有1位代理執行長被記1大過1小過。
漏油事件曝光後引發輿論譁然,經濟部長表示懲處沒有上限,且提出報告不能欺瞞。經濟部上週五開會決定懲處名單,而中油確認後,23日送交經濟部再度開會確認。
懲處名單中,總公司負責督的副總畢淑蒨,因在事件過後才督導該單位油銷,記小過;而時任油品行銷事業部副總黃仁弘,被記大過,另外代理的油品行銷事業部執行長詹培得,則被記1大過1小過。
除了高層外,另有嘉義營業處王處長記2小過、嘉義營業處洪副處長記1大過、馬公行銷中心曹經理記1大過2小過、楊姓管理師記1大過2小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