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民黨主席馬英九今天強調,絕對沒有賤賣黨產。案子歷經嚴格檢驗,民進黨執政後重起調查,強行起訴,有沒有政治力的介入?是不是奉命起訴?相信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馬英九因出售三中(中視、中影、中廣)案遭北檢起訴,黨主席吳敦義今天邀請他前來中常會,進行20分鐘的說明。
馬英九表示,「三中案」發生在民國94、95年民進黨執政期間,早已歷經三任檢察總長,高檢署查黑中心、與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偵組5位檢察官,從95年11月起長達八年的深入調查,傳訊近百人次,調閱大量資料,最後確認沒有涉嫌犯罪的具體事證,也沒有賤賣黨產,因此在103年7月簽結,8月4日發布新聞稿。
他向中常委表示,「我可以負責任地跟各位常委報告,我當年身為黨主席,絕對沒有賤賣黨產」,每一個決定,都是基於當時對本黨最有利的判斷。
馬英九表示,94年的時空環境,當時「廣電法」規定,黨政軍必須在12月26日前退出媒體,但民進黨政府用各種手段,全力嚇阻潛在的買家,因此很少買家願意跟國民黨洽談。「在這樣艱難環境下,我仍極力維護國民黨合法權益,要求必須以合法及合理價格出售黨產」。
他說,13年前的國民黨,一個社團法人,依據廣電法合法的交易,現在卻被北檢用民進黨政府105年執政後才立法的「不當黨產條例」,起訴他出售「未來應依法還給國家的準國家資產」。這實在令人錯愕,「難道我13年前就應該預測到,13年後會出現一個違憲的『不當黨產條例』嗎?」
馬英九說,國民黨不是企業,在當時是一個追求重新執政的政黨,「英九每一個決定,都符合當時法律規定,也都是為了要讓本黨再次執政而努力」。在當時,國民黨也已召開中常會,核備黨產處理過程。今年1月,中常會也確認國民黨權益沒有受損。「為何北檢不理會這些發展,還要強行起訴?我想答案很清楚了。」
他說,北檢動用空前司法資源,查了好幾年,證明他沒有從黨產拿一毛錢進自己的口袋,也沒有收取任何買家的一毛錢,負責執行交易的張哲琛等人也都沒有收錢。三中交易的所得款項也都用於黨務及人事精簡,這一切都攤在陽光下。
此外,他提及一件小插曲。去年11月27日北檢偵訊他14個半小時,告訴他,檢方查到張哲琛收了余建新放在水果禮盒內的500萬元現款,「檢察官卻沒有告訴我,張哲琛在發現後,立刻照相存證,將原件退還」,而只是問他有沒有收余建新的錢或貴重禮物。在起訴書中,檢方不但不肯定張哲琛的誠實,反而說張哲琛是「唯恐東窗事發」才退還禮物。
馬英九認為,這個小插曲,反映檢察官辦案態度的偏頗,「是我不相信他們會依法公平辦案的原因,也是我告發本案檢察官對特定媒體洩漏只有檢察官才知道的偵查機密的原因」。北檢這樣毫不自我檢討的心態,怎麼得到人民的信賴呢?
他說,北檢指他背信,還預先準備6000萬元打官司,這是造謠抹黑。這6000萬是中投公司提撥給員工的「訴訟基金」。在中投公司相關內規最後確定的版本中清楚載明,受益人包括中投公司董事、監察人及公司員工,以及其他中投公司認定因處理中投事務之人員而有提供必要協助者,並沒有包括中國國民黨主席。「這不是給我的錢,我打官司也從來沒有跟國民黨拿過一毛錢,請問這跟我有什麼關係?」
馬英九說,北檢和特定媒體一再聲稱的定罪證物,也就是上百片錄音光碟,其實就是無數次內部會議紀錄錄音帶。北檢公布的錄音和譯文都是斷章取義,只選擇性截取片面對他們有利的文字,自行延伸說故事。
馬英九質疑,北檢為什麼不敢公布全部的錄音檔和全部的譯文供外界檢驗?為什麼還要等法院開庭呢?「全部公布,就可以證明我的清白」。
他說,北檢後來還開記者會、發新聞稿,批評他行使法律保障被告的緘默權,並以「犯後態度不佳」為由,請求法院從重量刑,種種逾越憲法與法治國家原則的特異見解與作風,在在都證實北檢為特定政黨服務的偏頗立場。
馬英九重申,「我雖不好戰,但面對奉命起訴我的北檢,我一定全力迎戰」。他對台灣的司法還是有信心,對法院的公正還是有期待,更深信,多數民眾不會接受這種羅織罪名、政治起訴的手段。開庭審理時,當所有證據攤開來,就會證明我的清白。(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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