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董事長劉淑瓊今天說,過去一年台灣醫院治理出現重大問題,衛福部卻沒作為,盼監委調查;醫事司說,強化醫療法人管理已提醫療法修法,修法通過可強化管理。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等20多個代表基層醫護的勞團工會、病友社團及藥師代表等上午到監察院陳情,舉發衛生福利部對財團法人醫院弊端處理不力。
劉淑瓊表示,過去一年多是醫院治理最動亂、黑暗的一年,包含長庚醫院爆發急診醫師出走風暴、濫用子宮鏡檢查,馬偕醫院也有董座之爭,後來陸續又有新光洗腎透析用水系統事件、振興醫院扯上婦聯會爭議等;但應負督導職責的衛福部竟「事前沒查到」、「事發沒下文」、「事後沒結案」。
劉淑瓊說,衛福部處理醫療財團法人有「尚方寶劍」,但寶劍不出鞘,「是不能用?不敢用?還是不好用?」根據醫療法41條規定,當醫療法人管理不善,衛福部可糾正、整頓,要求部分或全部門診停止,甚至停業,衛福部有這麼多籌碼,就應該針對亂象好好去查。希望監委深入調查衛福部是否有違法失職。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上午受訪指出,行政部門依法行政,授權不足的地方則應依法治程序進行修法或立法,是現代民主國家的基本原則。有關強化醫療財團法人管理,衛福部已提出醫療法修正案,強化董事會治理、資訊透明公開及社會責任。
石崇良說,針對重大醫療事故為強化系統除錯機制,也提出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未來將要求醫療機構主動通報,並仿飛安事故啟動外部調查,公布結果。以上2個法案都已經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希望在下會期二三讀通過後即可施行。(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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