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陳師孟查諷扁行動劇,監院紀律委員會認為須迴避。學者、律師等團體今天出面聲援陳師孟,質疑政治操作、違憲違法,立委蔡易餘等人已提案修法,擬下會期排審。
對此,紀律委員會幕僚單位回應表示,紀律委員會審議所有迴避案,都是依照監察委員自律規範的規定處理。
2009年司法節慶祝大會,檢察官編導舞台劇諷刺陳水扁,陳師孟認為此舉蓄意影響社會輿論,影響台灣國際形象,這是他自動調查的第一案。
被約詢對象、時任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慶啟人提出迴避申請,經紀律委員會決議,認為陳師孟過去與陳水扁有密切的職務關係,應迴避,監察院長張博雅核示,尊重委員會決定。
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黃居正、作家也是凱達格蘭學校校長金恆煒、律師黃帝穎、民進黨立委蔡易餘等人上午召開記者會聲援監委陳師孟。
黃居正說,監院調查諷扁行動案時約詢 8 位檢察官及前總統陳水扁,大家都沒有意見,只有前檢察官慶啟人要求迴避,其餘被約詢人均心平氣和接受詢問,並未主張陳師孟有偏頗之虞而提出異議。
他表示,紀律委員會竟僅因慶啟人一人的要求,即認定陳師孟與陳水扁有因過往職務從屬關係,致生偏頗而要求陳孟監委迴避,顯與常理及比例原則有違。黃居正強調,這是一項政治操作。
金恆煒表示,九七年修憲後即明文規定,監委「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且根據大法官釋字第530號闡明「獨立」的意思在「不受任何干涉」,「僅受法律之拘束,不受其他任何形式之干涉」,且強調這是「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權力分立與制衡之重要原則」。
他表示,監院紀律委員會自訂的內規根本牴觸憲法,當然無效,監院應重組紀律委員會,荒謬的監院違法違憲,黨國監委的結構要靠新的監委來打破,讓監委成為人民的監委。
黃帝穎說,檢察官起訴書、法官判決書要具名,國會開會全程轉播,唯獨監察委員彈劾表決不用記名,正當性何在?
蔡易餘也說,監察院紀律委員會通過荒謬的決議讓不必迴避的人迴避,這是侵犯了監察委員獨立行使職定,絕對不應再容忍藉由程序規則,濫行剝奪監委職權的行為。
蔡易餘表示,他與民進黨立委鄭寶清已提案修正監察法第13條規定,監察院人員對於彈劾案,在審議過程中,應公開直播為之。監察院於彈劾案移付懲戒機關時,應公布之。立法院新會期9月開議後將盡速排案審查。(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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