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追償!巴紐案3百萬美元 匯我外交部

  • 發佈時間:2010.05.25 19:04
  • 最後更新時間:2010.05.25 19:04

外交部在晚間發表新聞稿指出,巴紐案第二筆追償款項,約3百萬美元,已匯回外交部帳戶。</p>

外交部新聞稿指出,這個月24日上午,已經收到由新加坡匯回外交部帳戶的「巴紐案」第二筆追償款項,金額大約是300萬美元,折合新台幣約9千3百餘萬元,這是去年首次追回巴紐案款項152萬美元後,再度成功追討的第二筆款項。</p>


外交部 新聞稿全文&lt;/font>



外交部成功追回巴紐案第二筆款項&lt;br>

外交部已於本(5)月24日上午收到由新加坡匯回外交部國內帳戶的「巴紐案」第二筆追償款項,金額約300萬美元(約合新台幣9千3百餘萬元);此為繼上(98)年底追回「巴紐案」首筆款項約152萬美元後,再度成功追討的第二筆款項。目前追償的兩筆款項均是被告吳思材於巴紐案中侵吞的建交款。外交部於民國97年底獲得對被告吳思材的勝訴判決,並於上年底將查扣吳氏在新加坡銀行帳戶中的款項(約新台幣5千萬元)解繳國庫,嗣另發現吳氏於星國銀行帳戶尚有約300萬美元的存款,外交部因此要求一併執行此筆款項。&lt;br>

關於巴紐案另一名被告金紀玖部分,新加坡法院於本月10日亦已作出我方勝訴的判決,判定金紀玖應返還2,980萬美元的建交款。金紀玖在星國銀行帳戶經我方查扣的金額約600萬美元。外交部將繼續努力,依據判決結果儘速向新加坡法院聲請執行經星國法院查扣的金氏名下財產,早日解繳國庫,完成最大幅度之追償。



來源:外交部 2010年5月25日&lt;/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