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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殺女童「速審槍決」 監院批軍刑求

記者 郭岱軒 / 攝影 楊清波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0/05/13 11:57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民國85年,空軍司令部女童遭姦殺案,事隔10多年,監察院調查平反,指出國防部不當刑求取供,當年遭到槍決的嫌犯江國慶,基本人權受到侵害;國防部表示尊重監委意見,將針對糾正案文審慎檢討,立委則是沉痛呼籲,當時的空軍作戰部司令陳肇敏,違法指示反情報隊負責調查,應該要協助國賠,向當事人上香道歉。

14年前,空軍爆發女童遭姦殺案,當時處決的嫌犯江國慶,監察院調查發現,辦案過程有疏失。

江國慶家牆上的紙張,前國防部長陳肇敏赫然列在「報仇」黑名單,監院報告指出,陳肇敏違法指示不具軍法警察身分的反情報隊員,調查江國慶案件,不僅將他關緊閉、疲勞訊問,更違法刑求。

江國慶父親江支安(89.12.02):「他不敢講…,不敢講他就…,拿這個(電擊棒)出來轟他。」

江國慶哥哥(86.02.11):「曾經有被電擊棒恐嚇,也有被打。」

另外監察委員更發現,嫌犯自白和客觀證據充滿矛盾,儘管有另外一名許姓士兵,宣稱真凶是他,但軍方還是火速執行江國慶死刑。民進黨立委蔡煌瑯:「應向全國人民道歉,並且要由國防部長,帶著空軍總司令,拿著國賠金,到江國慶的靈前去上香,向江爸爸鞠躬道歉。」

國防部副部長楊念祖:「國防部非常尊重監察院的糾正,在我們收到糾正文以後,我們會非常審慎的處理,有關糾正文裡面所提出的一些問題跟意見。」

國防部承諾審慎檢討軍中人權問題,3月25日也主動函請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依法審酌有無聲請非常上訴的必要;舊案再提,即使獲得平反,也挽不回一條寶貴的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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