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業抓內鬼花招百出,像是禁止員工帶有照相功能的手機進入公司,同時搭配門禁管理,不同樓層,同一張識別證無法互通,或是控管列表機和影印機,就怕機密資訊外洩。為防範科技人才及技術外流,政府正研議「敏感科技保護法草案」,將針對違反營業秘密、競業禁止等規定加重刑罰。
交大科技法律所院長劉尚志:「很多工程師也知道,如果他到對岸去工作,可能用了3年他就會被廢棄了,但對他來講,這3年能夠拿到多少錢就算多少。」
像是2017年也有台積電的工程師在公司內影印製成的機密資料,成為抓內鬼線索。最著名的則是台積電研發處長投奔三星,特殊產品被模仿,或是華亞科高階主管被紫光三倍薪水挖角,帶著秘密資料跳槽,還有聯發科10名資深工程師離職投靠中資港商,也涉嫌將手機晶片關鍵技術外流。
台灣欠缺經濟間諜法,現行的營業秘密法在2013年納入刑法,但一條屬於告訴乃論,雙方和解就沒事。
法律事務所副所長陳全正:「愈來愈多營業秘密這種爭訟的案件出現,提告的企業很多,但是後面真的能夠讓檢察官因此而起訴,甚至在法院定罪的案例是少之又少,原因就在於說企業他要去舉證證明說,他對於這些商業機密的資訊控管,有做到合理管制措施。」
為防範科技人才及技術外流,政府正研議「敏感科技保護法草案」,將針對違反營業秘密、競業禁止等規定加重刑罰。
交大科技法律研究所院長劉尚志:「美國聯邦法規1831條裡面有經濟間諜法,可是1832條就是一般的竊取營業秘密的法律,所以他把國家牽涉到的間諜的,跟侵害國家的法意作為單獨的處理,台灣對於這方面還不夠好。」
一般來說公司也會加強門禁,不同單位不同樓層會有不一樣的門禁管制,沒辦法拿著識別證就一卡通,有些比較嚴密的科技公司,甚至不讓員工帶有攝像鏡頭的手機進入公司,公司所有的列表機影印機都有做控管,就是避免機密資訊外漏。
網通大廠筑波科技董事長跟我們說他們的先進技術,早在五年前筑波科技就開始重視智財權,避免自己的關鍵技術和商業機密外流。
筑波科技董事長許深福:「我們就提供一些培訓,這些培訓我們期望同仁,尤其新進同仁及早了解智財的重要。」
公司也會在員工福利的部分像是在技術收益的分潤、獎勵金入股分紅等等,或是給予升遷的機會留住人才,降低外部的拉力。科技產業可以說是台灣產業發展的龍頭,保護好商業機密,也就能降低技術被竊對國家發展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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