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拔管」理由,說是管中閔「違法兼職」台哥大獨董,不過現在藍委再爆料,教育部長吳茂昆過去擔任東華大學校長期間,也曾先兼職「慶富集團陳慶男底下的陳水來基金會董事」,隔了2年才向教育部核報,而且到美國申請專利,吳茂昆之前說有報備東華大學,但東華卻打臉說根本「查無記錄」,吳茂昆解釋他要再回去找資料。
教育部公布吳茂昆擔任東華大學校長兼職情形,其中103年12月3年間,都擔任陳水來文教基金會董事,董事長就是慶富集團的陳慶男,雖然大學校長兼任非營利基金會職務並無違法,但藍委發現,吳茂昆從101年3月出任校長後就兼職,也沒先核報教育部。
立委柯志恩:「他到底是故意隱瞞呢?還是違法先偷跑呢?我們必須要說如果你先偷跑的話,你有什麼樣的資格來說人家管中閔因為偷跑,而不能當上台大校長。」
教育部長吳茂昆:「哪有偷跑,因為我還沒當校長就已經是委員了。」
吳茂昆說法,時間上似乎兜不攏。
藍委還爆料吳茂昆的專利,是由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曾當合夥人的萬國法律事務所申請到,但原本吳茂昆說,專利事情有向東華大學報備;東華這邊卻打臉說,根本沒記錄。
吳茂昆:「這我就不太清楚啊,因為當初我還在學校的時候啊,應該是有些紀錄的啊(可是校長說查無紀錄耶),那我要回去問趙校長啊,不管如何過2天我們會找到所有資料,因為這幾年前的事情,我這邊手邊沒有資訊,要去找,(但)我確定沒有問題。」
自掛保證沒問題,但拿不出資料背書,要怎麼說服別人,不過拔管最讓人不服的,恐怕還是這個。說管中閔獨董身分沒利益迴避,拿管中閔和陽明大學校長郭旭崧比一比,2人情況類似,郭旭崧和張鴻仁更是「召集人」身分,那這樣教育部又該怎麼交代,況且部長自己都爭議不斷處理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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