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在2000年1月,將興票案的2.4億元提存法院,歷經10年的波折,這筆款項總算解套!宋楚瑜和前總統李登輝大和解,宋楚瑜拿著李登輝的書面書,表明雙方沒有債權關係,同意宋楚瑜領這筆錢,興票案的恩怨也算是劃下句點。
當初接到總統府的信,是宋楚瑜要還錢,但是李登輝不收的證據,律師黃東熊律師把興票案的2.4億元,提存到台北地方法院,眼看提存年限即將到期,若無法提領,2.4億元將繳到國庫。
國民黨立委孫大千(97.05.26):「當時我們就從來沒想過,這筆錢會由李登輝先生,在擔任中國國民黨主席以外的情況,把這筆錢提領出去,因此我認為這筆錢,最後還是可能會交還給國庫。」
關鍵就在提領的要件,當初設定受取權人是李登輝,但是附帶條件是李登輝必須是國民黨主席,才有辦法領錢, 另一個條件是,李登輝出具同意書,讓提存人宋楚瑜領回。
在1999年底鬧得沸沸揚揚的興票案,法院判決結果是宋楚瑜不起訴處分,但2.4億元卻從此凍結在法院裡頭,為了領這筆2.4億元,2008年宋楚瑜多次和吳伯雄會面,就是希望能夠把凍結在法院裡頭的錢領出,但始終未果。
時任國民黨秘書長吳敦義(97.05.25):「這個事情需要有李登輝前主席,包括宋楚瑜,本黨前秘書長,還有本黨現任吳主席,大家達成共識,應該會達成共識。」
直到今年1月,李登輝點頭出具同意書,宋楚瑜、李登輝雙方曾經撕破臉的局面也不復見,宋楚瑜才能夠領出興票案的2.4億元,這筆錢在法院裡頭躺了10年,如今總算能夠解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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