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告發前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主任委員辜嚴倬雲等人涉嫌毀損檔案。台北地檢署今天傳訊婦聯會副秘書長汲宇荷、總務組長朱愛娜、秘書室任家麟作證。
汲宇荷訊後表示,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多說。
黨產會告發的事實是民國106年5月中旬,婦聯會員工收到時任婦聯會主委辜嚴倬雲的指示,整理婦聯會會內170箱、都是民國95年以前的檔案資料,送到台北市德惠街某處。
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日前曾說,在106年11月到12月間,前婦聯會委員辜懷如指示劉姓助理將這批資料送到中山北路二段某處。根據辜懷如和劉姓助理的說法,這批資料已被銷毀。
黨產會也曾發布新聞稿指出,辜嚴倬雲、辜懷如母女辯稱去年5月自婦聯會運到德惠街的資料都是辜嚴倬雲私人物品,但黨產會約詢婦聯會相關人士都一致表示,搬到德惠街的物品包含各處室95年前檔案資料、帳冊等。
黨產會認為,辜嚴倬雲在去年底遭內政部撤免主委職務,卻未返還保管的帳冊、檔案等會務資料,涉及侵占;辜嚴倬雲甚至指示辜懷如將相關資料銷毀,違反刑法、促轉條例相關規定,因此3月9日向北檢告發辜嚴倬雲母女及劉姓助理。(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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