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除了家庭類外勞之外,其餘雇主要招募外勞都需檢附最近一次的勞資會議紀錄。勞動部今天宣布,5月1日起逐步提升檢附勞資會議紀錄的次數,預估有3.6萬家事業單位會受到影響。
勞動部今天發出新聞稿表示,從今年5月1日開始,雇主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申請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時,將以逐步漸進方式,增加應檢附勞資會議紀錄的次數,預估全台約有3.6萬家事業單位會受到影響。
勞動部解釋,目前除了家庭類外勞外,其餘雇主申請招募外籍勞工許可前,應檢附最近一次的勞資會議紀錄(申請日前3個月內召開),向地方政府證明事業單位已依規定召開勞資會議,經地方政府檢視後核發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雇主才能依規定,向勞動部申請外籍勞工招募許可。
為了有效落實勞資會議的運作,強化勞資會議既有配套機制,勞動部今天宣布,從5月1日起將逐步提升檢附會議紀錄的次數。
勞動部表示,5月1日起至7月31日列為「輔導期」,雇主若於上開期間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申請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時,只須檢附一次勞資會議紀錄。
8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雇主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申請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時,須檢附2次勞資會議紀錄,例如,雇主今年8月1日申請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時,即須檢附今年2月1日起至4月30日及5月1日至7月31日間,分別召開的2次勞資會議紀錄。
勞動部指出,以此類推,108年2月1日後,雇主向地方政府申請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時,應檢附至少4次勞資會議紀錄。
根據勞資會議實施辦法規定,勞資會議至少每3個月舉辦1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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