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學遴選出的新校長管中閔,被媒體質疑曾違法到中國大陸兼職。台大今天召開校務會議,管理學院根據廈門大學回函,認定管中閔沒有違反規範。
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1月5日選出中央研究院士管中閔為新校長,原預訂2月1日上任,後續傳出擔任企業獨立董事、論文案等爭議,近日又遭媒體爆出,管中閔曾在廈門大學涉嫌違法擔任兼任教職。
台大今天召開校務會議討論校長遴選爭議,對於兼職案,台大人事處先指出,管中閔卸任國發會主委後一年間,到大陸學術交流都必須申請。經查管中閔一共提出4次申請,全部獲得核准,實際前往3次。
台大人事處並查管中閩的差勤紀錄,98年至今到大陸的前往事項包括開會、講學、發表論文、演講,都是1天到13天的短期行程,符合相關規定。
至於是否有在大陸兼職?台大管理學院於本月19日發函廈門大學,對方於21日回函,指從未正式聘任管中閔擔任正式或者兼職職務,管中閔在廈大期間不授課、不支酬、沒擔任論文指導教授。
管理學院依據廈門大學來函判斷,管中閔沒有違反兼職規範,訪問廈大期間獲得的客座教授,「性質上是榮譽的頭銜」,實際是短期客座講學。(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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