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日前推出惠台31項措施,金融業涵蓋3項,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強調,金融業是特許事業,互惠互利措施需經過雙方洽談,歡迎陸方透過兩岸既有的溝通平台,在互惠互利基礎下進行洽談。
國台辦近期公布31項惠台措施,其中,對金融有三大開放措施,包含台資銀行、商家可與中國大陸銀聯以及中國大陸非銀行支付機構合作、兩岸徵信機構合作,以及台資銀行可與中國大陸同業協作,以銀行團貸款提供金融服務。
對於陸方31項惠台措施,顧立雄今天受訪時指出,除了既有人員考照這塊之外,其他金融開放都是要經過雙方洽商,不是單方面宣布開放就可以了。
他說,如果台資銀行可以自行跑過去設點,那當然就是惠台,但實際運作不是這樣,畢竟金融業是特許行業,到對岸設點要先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之後再經對岸主管機關核准,同樣的,大陸金融機構登台也要經過金管會的同意。
同時,顧立雄也說,就陸方對金融業的惠台措施文字來看,他不太清楚所謂的協作是指什麼,另外,兩岸銀行聯貸本來就有了,至於小額支付以及徵信是指台資銀行可以發行銀聯卡?還是雙方電子支付機構可以互相設點?且徵信合作涉及個資保護以及資料使用等問題,就國台辦現階段公布的兩、三行文字完全看不出具體內容。
顧立雄強調,陸方若要有惠台措施,就要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雙方洽商協談,歡迎中國大陸金融監理單位透過兩岸既有的溝通平台,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下進行洽談。
至於是否要透過兩岸金融三會的平台來談?他說,層次不一定要拉到這麼高,可透過既有的工作平台來洽談。(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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