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局表示,由於電價波動會影響物價,傾向不調漲電價,並有電價穩定基金可彌補漲幅,「不能讓基金躺著睡覺」;至於實際使用金額要等到年度結算後才會由台電正式支應。
電價費率審議會預計3月9日召開,2月底已經先行召開工作會議,經濟部能源局表示,依照106年訂定的電價公式,每次調整電價無論漲跌幅皆以3%為上限,不可能一次漲到1成以上;如果電價調整,將於4月起正式適用。
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告訴中央社記者,由於已經有電價穩定基金,加上電價會影響物價,傾向使用基金平穩電價,「不能讓基金躺著睡覺」,以此彌補漲幅,讓電價不會波動調漲。
由於電價公式是由電業經營因素,包含利潤,除以售電度數而構成。電業經營因子包含燃料成本、維護費、折舊、利息等,影響因素眾多且複雜,加上國際燃料價格變動頻繁及採購時間落差等,有待電價費率審議會檢視後決定。
李君禮表示,由於目前電價穩定基金並沒有特定帳戶,所以只是採取記帳方式,要求台電匡列在財務報表。
台電日前董事會討論時,傾向提出新台幣442億元作為電價穩定基金之用,已經扣除台電認為106年短缺之合理利潤約105億元。李君禮表示,電價公式認定的合理利潤約為3至5%,台電粗算的數字,還是要經過電價費率審議會的討論才算數。
至於何時才會要求台電正式支出電價穩定基金,李君禮指出,雖然4月1日會正式適用新的電價,如果到時候真的動用電價穩定基金,也需要等台電明年初正式結算,實際計算燃料成本、電價等數字,才會要求台電支應;目前確定330度以下的民生用戶不調漲電價。
根據台電提供資訊,全台1400萬用戶中,民生用戶約占6成。如果以發電成本計算,台電自發電力及購入電力,107年1月每度發電成本約為2元,跟去年同期相比,漲幅約8.7%;燃料成本約占台電營運支出55%。(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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